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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省两会】王新宇围绕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共同富裕等履职建言

作者:徐州致公 发布时间:2023/1/20

1月18日上午,江苏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胜利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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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出席会议的省政协委员、致公党徐州市委会主委王新宇,认真听取并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及各项工作报告,积极参加小组讨论,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围绕乡村振兴、电商发展等提交提案2件,发出了致公好声音。

提交提案

《关于推进乡村振兴 慎防 “三空”的提案》

《抢抓短视频电商风口 加强“新农人”队伍培育》(大会书面发言

参加界别小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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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致公党界小组讨论时,王新宇建议:

一是围绕实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系统谋划低碳战略,建议加强碳普惠制度政策体系的建立、完善和实施。

二是围绕实施人才驱动、科技创新引领,要瞄准科学技术理论和应用的重大难题,建立国家科技创新平台,理顺管理运行考核机制,出台有竞争力的激励政策,加快重大原创性科技成果的突破和产业转化,形成一系列有全球竞争力的产业体系,推进江苏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参加联组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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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7日下午,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农工党组、致公党组、九三学社组、工商联组和无党派人士组的委员,围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主题进行讨论。

就“发挥慈善三次分配作用,谱写推动共同富裕新篇章”,王新宇建议:

一、逐步完善制度体系为第三次分配做大做强,提供系统性保障。立足于发展目标和基础条件,通过完善立法和政策,加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间的衔接,发挥协同作用。如利用好我国修订《慈善法》的契机,全面梳理相关法律法规、充分调研,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构建与其他法律和政策有机衔接、相互支持的制度体系。通过简化免退税程序,适当降低慈善捐赠的税收激励门槛,扩大个人和企业捐赠最高税收优惠扣除比例额度等措施,进一步加大对个人和企业捐赠的激励。在执法和相关政策评估中,把对第三次分配的推动纳入考察范围,形成政策法规从制定到执行的闭环。对未来有可能但目前尚未征收的遗产税与第三次分配可能相关的内容也要提前谋划,将高额遗产税与公益捐赠带来的减免税优惠有机组合。

二、多部门联动共同完善慈善捐赠优惠政策,发挥好第三次分配作用。适当提高个人捐赠的税前最高扣除比例。目前我国的税法规定,捐赠除特殊情况外,个人对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捐赠额未超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的12%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建议继续通过各种渠道和各种形式,推动多部门联动完善相关政策。个税方面,可以适当提高个人捐赠的税前最高扣除比例。企业所得税方面,可借鉴疫情防控期间捐赠税收优惠的模式,即直接向承担公益慈善事业的社会团体捐赠用于公益慈善事业的实物,捐赠人凭有关捐赠接收函可税前扣除。在激励企业捐赠方面,除设计税收优惠政策,可以把慈善捐赠行为作为企业竞争力考察的一部分。

三、着力创新慈善发展方式,建好第三次分配主渠道。积极推进慈善组织的登记认定和慈善行业优惠政策的融合,在募捐资格申请、募捐项目备案、免税资格申请、社会组织评估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政策咨询和工作指导,促进各类慈善组织快速发展。紧密结合时代发展,探索创建以共同富裕冠名的慈善组织或慈善活动,打造致力于共同富裕的慈善品牌,吸纳更多的慈善资源。推动慈善信托加快发展,研究制定支持慈善信托的政策措施,引导支持社会各界通过慈善信托方式参与慈善活动,为慈善事业发展提供内生动能和可持续的资金支持。探索“互联网+慈善”的捐赠方式,降低个人捐赠的门槛,提高个人捐款的便捷性和捐赠资源使用信息的可获得性。同时,不断推进资源管理的商业化,以更有效地利用捐赠资源。